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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丹麦租房协议合同注意事项

来源:欧洲购房网作者:欧洲购房网时间:2017/9/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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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丹麦租赁住宿时,您需要签署租赁协议,概述您的逗留条款和条件。丹麦的法律制度相当复杂,租赁条例往往似乎有利于租户。
  
  丹麦租赁协议
  
  业主和租客都有权利和责任,如“丹麦租赁法”所列。这包括关于终止租赁的规定,租户通常意味着给予三个月的通知。但是,房东不能突然将你赶到街上,不履行你的责任。
  
  如果您在社会住房部门租房,法律上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供租赁协议。此类协议也是法律规定的任何细分。对于在丹麦的私人住房,不需要获得租赁。不过,强烈建议您一定要收到。如果楼主似乎不希望以书面形式提供租约,你一定要质疑。
  
  期限和终止租赁合同
  
  当您在丹麦长期租赁时,您通常每年至少需要住180天的时间。您还必须向国家注册局注册您的地址。
  
  丹麦的租赁协议可以是有限的或无限的时间段:
  
  有限租赁:除非事先另有约定,否则租客和业主都不能通知合同终止。但是,在租约的要求下,约定的约定期限可能被推翻。这需要法庭批准(Boligretter)。如果原来的时间段被推翻,租约的期限变得无限制。
  
  无限租赁:可以由租户三个月通知终止。但是,房东只能在“私人住房法”规定的某些情况下终止合同:
  
  物业由房东占用
  
  房东打算翻新或拆毁房产
  
  租客严重扰乱了国内和平
  
  重大理由使业主从合同中解除紧急事项。
  
  如果租客或业主承担重大违约合同,租赁协议只能立即终止,例如,如果租户没有按时支付租金,而忽略房东发出的通知。无论协议的性质如何,都是如此。
  
  租客的权利
  
  根据法律规定,丹麦的租户有权分租一个房产的最多一半。但是,房间数量不能超过房间数量。
  
  如果租金的价格与同一住宅区的类似财产明显不同,房东和租客都有权要求租金法庭进行调整。
  
  房东要求增加房屋租金需要在新价格生效后三个月提出。该通知必须说明租金增加的原因,房东必须提醒租客他们有权反对。拟议的新租金价格不得大于相似物业的价格。
  
  如果您所支付的租金价格非常高,您有权从市政府申请住房补贴。这个权利取决于你的收入。

标签:丹麦租房协议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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